《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印发

热点 2025-01-16 00:05:27 57

本报记者王昆婷4月19日北京报道 为强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水污提高资金使用的染防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治专支持和引导《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项资效评完成,财政部、金绩价办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法印

《办法》指出,水污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染防内容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治专产出和效益3个方面,项资效评共涉及3个一级指标,金绩价办10个二级指标。法印其中,水污产出和效益主要评价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的染防完成情况,是治专评价工作的重点。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包括《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编制的年度实施方案等。绩效评价最终的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按分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办法》明确了水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程序,强调资金与目标任务的匹配性。根据《办法》,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应提前组织编制和报送水污染防治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年度实施方案及项目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在此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各省绩效评价结果等下达资金及任务,再由省级部门根据中央专项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完善年度工作安排和组织实施。

《办法》要求,水污染防治绩效评价工作应分级实施,各级财政、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要求及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由省级财政和环保部门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由两部对各省上报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抽查等,并依此进行“奖优惩劣”。

同时,对于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监控,《办法》分别对资金管理及使用、年度实施方案与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的衔接、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管理要求,督促绩效目标有效实现。

此外,《办法》还要求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效率等,并对绩效评价工作中的信息公开制度、第三方参与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近期,各省财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将根据《办法》,开展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将根据相关结果对专项进展及成效等进行分析,优化专项管理,提高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实现。

本文地址:http://www.itaogo8.com/news/87a35399559.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全站热门

民以食为天——有机食品商城的故事

保定美寇杨波、杨洁做客《影响力对话》

完美公司打造优秀企业文化 “双爱双评”再获赞誉

身在他乡遇急难,平安随时随地显关怀

新华丝路:服贸会突显中国贸易、开放型经济的新特点

完美公司心系教育公益 关爱儿童快乐成长

在爱情的世界里,只有真心爱或是不够爱

科莱丽MIA2声波洁面仪新蛋799元热卖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