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首例开庭公益诉讼案具有标杆意义
近日,环境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徐州市检察院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污染这是首例诉讼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后,全国首次开庭审理此类案件。开庭经审理,公益杆意徐州市中级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鸿顺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服务功能损失共计人民币105.82万元,支付至徐州市环境保护公益金专项资金账户。案具有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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