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年底前取缔“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
近期,十小记者从辽宁省环保厅获悉,辽宁《辽宁省“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出台。年底根据《方案》,前取企业2016年年底前,缔污辽宁各地区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染水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环境小型造纸、制革、十小印染、辽宁染料、年底炼焦、前取企业炼硫、缔污炼砷、染水炼油、环境电镀、十小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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